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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: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,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。是文学体裁的一种,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。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沂蒙精神红色故事三篇,希望能帮助到大家!沂蒙精神红色故事一篇
1941年“皖南事变”前后,浙南游击根据地遭到敌人数次大规模武装进攻。洪汝兰带领武工队的同志在异常艰苦的情况下,与敌人周旋,坚持斗争。白天隐藏在深山荒林之中,没有吃、没有喝;晚上摸黑下到平原敌占区,大家也不管水田的水有多脏,伏下身就灌满一肚子,解渴充饥。
一次,正是过年的光景,洪汝兰带领同志来到家乡吴小垟附近活动。他的父亲闻讯赶到武工队驻地,对儿子诉说着家乡遭受敌人摧残破坏的情景:“几个月前,敌人派兵包围吴小垟、包垟两个村,想抓可夫(刘英)、龙跃、老海(郑海啸)等省委、浙南特委、平阳县委的领导,结果扑了空,恼羞成怒,烧毁房屋57间,捕去58人,杀害8人,自家11间房子全部烧毁,捕去的乡亲中有7位是自家人……,现在流离失所,东分西散,年都没法过了……”洪汝兰却安慰父亲:“现在中国是富人过年,穷人过关,要想有好年过,就是一条路,团结穷人,坚持斗争,革命成功就好了。”
一担香烟
洪汝兰担任县委组织部长期间,手中有人权,还有财权,党员上缴的党费都由他收存保管。
一次,县委书记郑海啸叫洪汝兰和林岩钏一起去县城买一担香烟挑回来。从县城到县委机关驻地要走好长好长的路,他俩累得都直打瞌睡。林岩钏对洪汝兰说:“人们都说香烟提神,这么一担的香烟,拿一包出来抽抽,也好提提神呀。”洪汝兰说:“这是给县委和特委买的,我们不能动!你我都是党员,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。同时还要自觉遵守才对。组织上叫我收存保管的党费能随便动吗?你也知道是不能随便动的,香烟和党费的道理是一样的。”
沂蒙精神红色故事二篇
1952年10月14日,上甘岭战役开始。10月19日夜,黄继光所在的二营奉命反击占领597.9高地表面阵地之敌。当攻击部队受阻、伤亡较大时,已任营通讯员的黄继光挺身而出,主动请战,消灭敌人火力点。在战友负伤牺牲、自己所携弹药用光的情况下,黄继光毅然用自己的身躯堵住了敌人枪眼,为冲锋部队的胜利开辟了通路,牺牲时年仅22岁。
黄继光的英雄壮举,获得了抗美援朝战争中的最高荣誉——他被志愿军领导机关追记特等功,并授予“特级英雄”称号(另一特级英雄是杨根思);所在部队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;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追授他“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”称号和金星奖章、一级国旗勋章。黄继光最后长眠于沈阳市北陵烈士陵园。
沂蒙精神红色故事三篇
刘胡兰,原名刘富兰,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的一个中农家庭。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,10岁起参加儿童团。1945年10月,刘胡兰参加了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“妇女干部训练班”。学习了一个多月,回村后她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。1946年5月,刘胡兰调任第五区“抗联”妇女干事;6月,刘胡兰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,并被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。
1946年秋,国民党军大举进攻解放区,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,大批干部转移上山。当时,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,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。这位年仅14岁的女共产党员,在已成为敌区的家乡往来奔走,秘密发动群众,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。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,为阎锡山军派粮派款、递送情报,成为当地一害。1946年12月的一天,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其处死。阎锡山匪军恼羞成怒,决定实施报复行动。1947年1月12日,阎军突然袭击云周西村,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。她镇静地把奶奶给的银戒指、八路军连长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——三件宝贵的纪念品交给继母后,被气势汹汹的敌人带走。刘胡兰在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,被带到铡刀前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,怒问一声:“我咋个死法?”匪军喝叫“一个样”后,她自己坦然躺在刀座上。刘胡兰烈士牺牲时,尚未满15周岁。
毛泽东在指挥全国战局之余,为刘胡兰题词:“生的伟大,死的光荣!”刘胡兰是已知的中国共产党女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个。她凭着对人民的感情和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念,在铡刀面前坚贞不屈,视死如归。这种表现,恰恰是共产党的革命教育深入千千万万农民心中的结果。